依據《就業服務法》第73條第1款「為申請許可以外之雇主工作」或同條第2款「非依雇主指派即自行從事許可以外之工作」規定,將廢止該名移工的聘僱許可並即令其出國...
寒假、春節連續假期期間,聘僱外國人3步驟:1.「查」居留證、工作許可。2.「核」核對身分。3.「問」詢問來台身分。
每月基本工資調整為2萬7,470元(家事移工非適用對象)、每小時基本工資調整為183元,家庭類移工並非適用勞動基準法之工作者,其工資依勞雇雙方約定辦理。